Green Day有著太多的經典好歌。這首歌之所以叫Holiday,很有可能是在象征著一種“脫離”“逃亡”,因為Holiday在英語中原為Holy day的縮寫,意為“神圣的日子”,這首歌應該就是取了這個意思。記得Green Day在幾年前的一場演唱會上說道:這首歌是送給所有政客的一個大不敬,它不反對美國,它反對的是戰爭! 1988年,只有14歲的吉他手兼歌手Billie Joe Armstrong與同齡的兒時伙伴,貝司手Mike Dirnt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西北部組建了Sweet Children樂隊。1989年當鼓手Al Sobrante加入后正式更名為Green Day(吸食大麻的一天)樂隊,意在使歌迷們對他們的音樂如同對大麻一樣上癮。Green Day樂隊是90年代后美國“朋克音樂復興時期”的重要樂隊之一,成員們深受70年代“朋克音樂時期”經典樂隊影響,而簡明上口的流暢旋律讓他們的音樂更便于流行。在1994年Nirvana(涅磐王朝)崩塌之后,“朋克音樂復興”與“另類流行搖滾樂當道”的時候,Green Day樂隊也一躍成為了這股風潮的中流砥柱,成為了最受歡迎的搖滾樂隊之一,也是美國流行樂“朋克復興”中最有影響的樂隊之一。Green Day在美國另類樂壇的后“Nirvana”時期崛起,是“Jam Pearl”之后最有影響力的樂隊。本質上,Green Day是“朋克復興者”,復活了急速而簡練的、3個和弦的朋克流行歌曲,是他們打開了“美國新朋克”、“朋克金屬”和“第三次Ska音樂浪潮”之門。